湛江律师导读: 近年来,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增加,国家也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醉酒驾驶更是被纳入了刑事处罚的范围。在此背景下,由他人为饮酒司机提供代驾的方式开始受到广大饮酒者的青睐。酒后代驾可预防和减少酒驾人发生交通事故,但是,若代驾人不幸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则根据代驾有偿与否、是否由专业代驾人员代驾等情况,分别由被代驾人、代驾人或代驾公司等主体承担赔偿责任。 湛江律师分析: 从类型上来说,酒后代驾可分为无偿代驾和有偿代驾。有偿代驾是指专业的代驾公司、提供代驾的酒店、专门的私人代驾者为酒后的车主提供代驾服务,将其送至指定的地点,并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行为。 一是无偿代驾。无偿代驾人一般配为酒后车主的好友,不谋取任何利益,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性质上来说,无偿代驾属于纯粹的好意施惠行为。一般来说,好意施惠行为的双方当事人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施惠人负有一般的谨慎注意义务,属于司法解释里规定的“帮工”性质。由此,代驾人即好意施惠人在代驾过程中致人损害的,应由被代驾人即酒后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代驾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与被代驾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有偿代驾。根据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同,有偿代驾可以区分为代驾公司型与私人代驾型两种。由代驾公司提供的代驾服务,一般由代驾公司与酒后车主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达成代驾协议,由代驾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将酒后车主及其车辆安全送至指定的地点。代驾公司一般具有专业资质、专门从事代驾服务的经营人,此时的代驾行为系代驾人为代驾公司履行职务的行为,故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时,应由代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而酒后车主承担一般意义上的车主责任。而由个人提供的代驾服务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目前存在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私人代驾型的服务提供者无论从专业资质还是赔偿能力上均无法与专业的代驾公司相提并论,应该将这种关系看作一种临时雇佣关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来认定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酒后代驾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具有其自身的特性,无论是代驾公司还是私人代驾,都要求代驾人员具备较好的驾驶技能,在一些代驾业发展较快的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代驾司机准入考核机制,可见代驾人员的专业性是提供代驾服务的基本条件之一,所以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雇佣行为,而应该更多的考量代驾服务在驾驶技能上的专业性,车主们正是基于对代驾人员驾驶技能的信赖才选择代驾服务的,故而,即使在私人代驾的情形下,也应当将代驾视为一种服务合同,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出代驾行为的实质,从某种意义上也更有利于代驾行业的发展,因此可比照承揽合同的法律关系进行处理,,由私人代驾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一般意义上的车主过错责任,或者承担指示或选任的过失责任。实践中,多数法院倾向第二种意见。 湛江律师认为: 实践中,部分酒店为了增强其竞争力,酒店与代驾公司合作为客人提供代驾服务成为常见的一种代驾形式。这些酒店有的向客人另外收取一定代驾费用,有的不另收取费用,推出无偿代驾服务,后者从表面上看来属于无偿代驾,但实际上酒店提供代驾服务是基于消费者在酒店的消费活动,故酒店的代驾属于消费服务合同的延伸,酒店在指派代驾人进行代驾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违反了该项安全保障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酒店与代驾公司司进行合作,由代驾公司派驻代驾员为酒店的消费者进行代驾,代驾公司与被代驾人即消费者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酒店和代驾公司均负有安全保障的谨慎注意义务,若违反该义务,同样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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